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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新医改”更有新期待
www.nmgnews.com.cn   2008-01-02 10:06  【打印本页】 【字体:  】  【关闭

  千呼万唤的“新医改”方案终揭面纱,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其中明确:确立公共医疗公益性,逐步取消“以药补医”机制。

  “以药养医”、“红包逐利”是当今医患矛盾、看病难的突出表现。新医改以公益为本,拿大药方“开刀”,应当说找到了“病根儿”。然而,“降低药品价格”、“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”,也引来人们“拆东墙补西墙”、“万一此长彼不消”的疑问。

  人们的担忧并非“空穴来风”。自1997年以来,国家发改委已发布20多次药品降价令。每一次降价,都有官员表示“将为百姓节省XX亿元药品开销”。可群众对此的反应却越来越漠然,医患矛盾反而凸显。究其原因,改药名、换包装、变剂型已是药品企业规避“僵化条文”的惯用伎俩;实在没有“油水”可榨的药,甚至停产了事。实行“医药收支两条线”,或许能减少医院“药品逐利”的冲动。但面对“以药为纲”的药品企业与经销商,又该如何避免它们“空降”药价?此外,一些地方对部门收费实行“返点奖励”,“收支两条线”也并不意味着“高枕无忧”。

  再看医院一方,“医疗服务价格过低”、“无法体现医生的付出与技术价值”已成惯常抱怨。从逻辑上看,“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”有助于理顺医疗合理收费。但是,“适当”一词本身具有模糊性。一面是,某些医生总以发达国家同行收入“类比看齐”;另一面广大患者已然疾呼“看不起病”,提价几何才算“合理”?涨幅又该由谁说了算?倘若医疗服务价格上涨,药价“空降”照旧,谁来保证患者不受“夹板气”?

  新方案还提出“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卫生投入”,“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、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”。在各级财政收入高增的今天,增加公共卫生投入,顺应民生呼吁,也是政府履责的应有之义。不过,我国人口众多,投入的“稀释效应”明显;尚无明确负担比例,同样给三方“合理分担”带来不确定性。“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”。那么在此之前,城市下岗失业人员、个体与自由职业者、进城农民工、农村合作医疗并未惠及的群体,是否只能“自保多福”?“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”,“特需”与“基本”区别何在?又将根据怎样的标准划分?

  世上不存在绝对完美的制度。但作为一项基本权利,人们却有理由要求相对完善的医疗与健康保障。十七大报告提出: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,实行政事分开、管办分开、医药分开、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,强化政策责任和投入,完善国民健康政策。面对“甩包袱”医改曾带来的教训反思,经过医改“模式之争”的不确定性,新医改方针的出台必然要接受人大代表、广大群众的审视评价。

  决策者应当高度重视群众提出的具体疑虑,尽量避免医改框架 “大而化之”。一系列不确定因素处置是否科学,地方财政投入能否“如愿”增加,药品生产、经销企业会不会变通博弈,医德医风应以怎样的规范约束来提升,群众对“细节”的认可程度等等,都将直接、间接影响新医改的实施效果与效率。生老病死,老百姓拖不起。医改不容等,更不能再令百姓失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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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人民网  作者:蒋萌   编辑:刘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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